20世纪80年代末,西藏自治区文物厅宣布拉萨河谷的几处古建筑为“地方级文物保护单位”,其中三处位于老城:仓姑尼姑庙、新木如寺和大清真寺。1981年,又有6处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均为宗教建筑:噶玛寺、北日苏寺、南日苏寺、西日苏寺(该寺1990年迁址,因新建的马路穿过这座七世纪古建的遗址)、东日苏寺和老木如寺。
1991年,中央规划和建设总局编写了一份关于拉萨的报告,建议将老城作为特殊的历史文物,保留其特色。然而,报告将大部份古建筑列入“危险”或“不安全”范围,需要翻新。报告只提到拉萨九处遗址“具有一些保护价值”,其中三处原来不是寺庙:冲赛康(18世纪)、尼泊尔大使馆遗址(18世纪)和郎孜夏法院(年代不详)。郎孜夏即后来的拉萨法院,1995年由市文物局维修,尚未对外开放,市政府拟将其作为博物馆。其他6个遗址分别是:小清真寺、门孜康(藏医学院)、惜得僧学院(部分已毁)、措美林僧学院、丹结林寺和居美密宗学院。1995年2月,拉萨市政府正式批准以上9处为文物保护建筑,并增加了十六世纪的甘丹康萨(最新情况:2000年,甘丹康萨被拆,原址上重建了一座四层楼住宅)。
拉章宁巴是八廓街最重要的古建筑之一,这座建筑与十五世纪著名的宗教改革家宗喀巴大师有关,八廓街居委会曾在此办公。1994年有关部门宣布将其修建成办公楼,但居民纷纷要求保护这座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建筑。1995年,八廓街居委会宣布不拆毁拉章宁巴,之后迁至八廓北街新建的办公楼。由于限制建筑高度的规定开始实施,新址只有两层,仿先前位于此的昌定旧屋,具现代藏式风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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